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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06-08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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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22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经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泰政规〔2020〕1号)等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确定2022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制定《2022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计划》《2022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调整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

(二)为进一步加快组建科创集团,建立“科创委+科创集团”高位运作机制,明确主业定位、要素注入、管理架构和运营模式,形成科创委行政力量与科创集团市场力量的叠加效应,制定《泰州市科创集团组建方案》,由市科技局牵头起草。

(三)根据《预算法》和中央、省编制2023年财政预算相关要求,制定《泰州市本级2023年预算》,由市财政局牵头起草。

(四)为深入贯彻国家、省有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要求,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制定《泰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

(五)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一步提速增效,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全省高质量考核要求,制定《关于优化场景服务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的工作意见》,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

(六)为进一步简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的审批流程,促进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制定《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的意见》,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

(七)为进一步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由市城管局牵头起草。

(八)为进一步扶持泰州港集装箱物流发展,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制定《泰州市推进集装箱物流发展的奖励政策》,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起草。

(九)为进一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苏政发〔2021〕75号),制定《泰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实施方案》,由市科协牵头起草。

二、工作要求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相关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确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者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牵头部门按照规定报市政府批准。

 

附件:2022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附件 

                                             2022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牵头部门

1

2022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计划

发展改革委

2

2022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调整计划

发展改革委

3

泰州市科创集团组建方案

科技局

4

泰州市本级2023年预算

财政局

5

泰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局

6

关于优化场景服务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的工作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局

7

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的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局

8

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

城管局

9

泰州市推进集装箱物流发展的奖励政策

交通运输局

10

泰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实施方案

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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