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12-08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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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泰州市数字社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州市数字社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泰州市数智赋能行动实施意见》要求,高标准建设数字社会,加快推进政府公共服务数字化、便民化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的现代化和社会全面进步为导向,以社会建设领域相关数据、模块及应用为手段,深入推进数据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一批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应用场景,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链条、全周期的社会服务,为社会治理者提供系统、高效的管理支撑,促进数字社会与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城乡协调发展,为“幸福泰州”“数字泰州”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整合共享。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履行牵头部门责任,抓实条线数字化系统建设,夯实数字社会基础。各牵头责任部门以建设综合场景为统领,以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应用为抓手,建立协调转型机制,形成“牵头部门领转+协同部门齐转”的格局,不断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统分结合。市级负责顶层设计、标准制定、经验总结、复制推广、评估督导,各市(区)加强责任落实,细化需求梳理、场景设计、系统建设和服务供给,形成各地、各部门高效协同、百花齐放的格局。
3.兼顾两端。兼顾“政府”与“公众”两端,坚持“为谁建、给谁用”的目标导向,依托“泰州通(掌上办事)”为社会空间所有人提供服务入口,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便利化发展,确保应用场景对公众好用、易操作。依托“党政通(掌上办公)”为政府部门提供治理入口,做好政府端公共服务辅助治理模块开发,以政府“拿数据科学决策”的方式引导社会服务的持续优化升级。
4.试点先行。坚持全面部署和试点带动相结合,鼓励各部门、各地探索创新,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共性需求等有序开展试点示范,搭建“数字社会”模块,以点带面实现“一地创新、全域共享共用”。
(三)工作目标
突出数字社会“服务+治理”双功能定位,以市、市(区)纵向贯通、部门横向高效协同为目标,优化顶层设计,围绕人的全生命周期搭建“数字社会”模块,突出托育、教育、就业、居住、健康、救助、养老、文体旅8个重点领域,涵盖社会事业N个业务领域,加快建设集精准服务、智慧决策、协同指挥等功能的“1+8+N”数字社会系统门户。
——民生服务更加优质便捷。公共服务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社会民生深度融合,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显著提升。
——数字惠民红利加速释放。社会民生领域的大数据创新应用竞相迸发,信息化发展成果普惠共享,社会服务管理更加精准高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数字社会服务圈基本形成。
——部门数字鸿沟加快缩小。建立数据高效共享机制,形成业务部门提需求、数源部门供数据、大数据局归数据的协同链条。以泰州通平台为基础,不断优化健康、教育、养老、救助、就业等应用专区建设,形成市级谋划开发、市(区)承接推广、老百姓普及使用的格局,确保各类应用实用管用。
到2023年底,全面夯实8个社会事业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基础,初步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数字民生服务体系,运用大数据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明显提升,实现便民服务线上线下同步,在民生服务领域广泛推行“一次不用跑”,初步建成与新时代相适应的数字社会新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系统谋划1个“数字社会”模块
1.加强系统集成。以泰州通平台为基础,根据部门职能和群众需求,围绕“托育、教育、就业、居住、文化、体育、旅游、医疗、养老、救助”等领域,谋划1个“数字社会”模块,更好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住有所居、文有所化、体有所健、游有所乐、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事有所便”数字化服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管理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等;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加大系统支撑。坚持以“泰州通”App为对外服务总入口,避免重复建设。在部门核心业务数字赋能的基础上,推动跨部门业务协同、跨行业数据共享,为全领域、全主体、全周期的数字社会转型升级提供总支撑,实现全量、全时、全域感知,构建更加智能化的民生大脑。(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
(二)创新优化“八个重点领域”数字社会场景应用
3.托育。打造“智慧托育”品牌,强化部门数字化集成协同管理,建设托育数据、托育服务、家长服务、托育机构服务等功能模块,实现托育服务“指尖享”。到2023年底,基本建成托育综合服务和监管平台,归集机构托位数、从业人员信用分、教学管理、健康管理等数据,实现全市托育机构信息化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4.教育。优化完善泰州智慧教育云平台功能,有序推动市(区)教育云平台建设,丰富普惠性教育应用服务,有效支撑教育教学、管理决策和公共服务。探索智慧教育新模式,加强对姜堰国家级实验区项目的指导,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验成果,开展智慧教育样板区建设。建设高品质“智慧校园”,推进智慧作业、云科学资源等教学类应用系统在学校落地。重点打造“泰金课”,丰富优质资源内容。加强与“泰州通”App服务对接,优化“阳光招生”与“中考查分”等功能模块,针对性提供相关信息共享和查询服务。增加学生资助申请系统入口,实现学生资助全流程线上管理。升级中小学“阳光食堂”惠民监管平台,优化中小学集体用餐配送“一码清”,确保中小学食堂、校外供餐运行规范和食品安全。到2023年底,1-2个市(区)入围省智慧教育样板区培育名单,全市98%以上的中小学校建成市级智慧校园,新增“泰金课”资源200条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5.就业。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智能化水平,对接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创新就业服务场景,推动就业政策“应享尽享”,加快形成“全市一体、一网通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新格局。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质量,加大公安、市场监管、税务、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精细管理、快速帮扶。搭建就业云平台,推动与职业技能培训、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等应用场景融合,实现区域、行业、群体的失业情况实时预警分析。完善泰州人才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人才服务“一网通办”。完善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升技能人才数据归集和分析决策功能,推动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一体化服务应用。到2023年底,实现就业失业登记、失业金申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招聘会预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等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随时办”。(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6.居住。进一步创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不断完善“泰州·泰E登”平台建设,开发不动产登记“网上办”“掌上办”等功能,实现从“可办”向“好办”转变。探索不动产登记与纳税、金融信贷、公积金还贷等多个“一件事”跨部门高效协同办理。大力发展“互联网+住房保障”,归集整合城乡规划、房地产市场、住房公积金、金融机构、个人信用等数据资源,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大数据应用,实现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住房和收入财产等信息的精准识别、管理和服务。深化住房公积金集成改革,实现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全程线上办理。到2023年底,全市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图在线可视化检索、查询,全市范围内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应用,为群众办事减材料、减环节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公积金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人行泰州中支、泰州银保监分局)
7.健康。拓展“健康泰州”App健康医疗便民服务,提供分时段预约、当日挂号、在线缴费、实时报告查询等全流程就医服务。统筹推进“泰康云”建设,打通公卫、医疗、疾控、卫监等信息壁垒,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规范医疗数据和居民健康数据的采集,完善人口、电子病历、健康档案、卫生资源四大主题库,提升“泰康云”平台数据支撑能力。推进公共卫生信息化大数据综合平台建设,归集妇幼健康信息、采供血服务、预防接种管理、食源性疾病管理等信息,实现医防信息交互融合。到2023年底,基本建成标准规范、全域互联、功能拓展、开发共享的“泰康云”健康医疗数据平台,实现公立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和健康医疗数据共享调阅;基本建成核酸检测、流调筛查、隔离管控、医疗救治等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体系,织密扎牢数字化疫情防控网。(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医保局、市公安局)
8.救助。加快打造智慧救助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社会救助统一受理中心、掌上微救助、预警平台、家庭经济核查、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帮扶服务等功能模块,建立全市一体化社会救助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全程闭环、一网通办。以人口综合库和GIS地图为最底层数据,打通民政、人社、残联等多部门数据,构建大民生“数据池”,重点涵盖低保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特困救助、受灾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八大类救助事项,精准发现困难家庭,主动智能推送政策。到2023年底,将低收入人口水电气减免、价格补贴发放、危房改造、家庭签约医生服务纳入平台管理,实现救助申请的“一门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实现精准救助、阳光救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残联、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
9.养老。优化提升“泰有福”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功能, 打造面向个人、市场主体、养老从业人员和政务人员的综合性养老应用系统,打通政府、社会、市场之间数据壁垒,形成应对人口老龄化全貌数据,建立养老服务全周期管理体系,实现全市养老服务“一网统管,一网通办”。提升智能化养老服务能力,制定智慧养老院、智慧居家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规范,发布全市智慧场景建设任务。开发“祥泰颐养”公共养老服务端口,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城市养老公共服务能力,夯实养老服务数字化服务圈。(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10.文旅体。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应用,推进“数字博物馆”“智慧图书馆”“数字文化馆”等建设,推动各级公共文化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形成覆盖全市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统筹规划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加快整合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各种资源,完善全市公共数字文化数据资源库。提高游客服务效能,逐步实现预约购票、刷脸入园等“一键搞定”。围绕“互联网+全民健身”,开通“15分钟健身圈”电子地图,为群众提供多元化、个性化健身服务。到2023年底,通过文化惠民服务平台,初步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式、点单式数字文化服务,有效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实现智慧管理全市2万场(次)体育健身活动,服务群众不少于20万人(次)。(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
(三)全面提升“N”个民生领域数字化水平
11.社会保障。 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业务的“一卡通”建设,围绕就业登记、医保结算、养老金发放、民政救助、财政补贴、人才服务等领域,实现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全领域一卡通办。构建全流程覆盖的风险防控体系,积极推进与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的数据共享,积极防范风险,实现社保基金欺诈违法行为智能监控预警。提升智慧医保应用,接入“江苏医保云”App,实现医保移动支付功能,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进有条件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建设互联网医院。到2023年底,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均开通移动支付功能,为患者提供住院结算等服务。(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
12.助残。以残疾人全周期服务为牵引,实现残疾人证件办理、康复、教育、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托养、家庭无障碍改造等相关业务一站式网上办理,同时实现残疾人人口信息的精准管理,确保部门数据共享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开发全市儿童康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定点儿童康复机构提供的康复服务进行全过程监管,实现残疾儿童康复规范化管理。(牵头单位:市残联;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13.退役军人管理。深化“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创新应用,实现政治引领、移交安置、就业创业、优抚褒扬等服务全覆盖,打造军人退役“一网通办”智慧新模式。着力推进泰州市退役军人基础信息库建设,整合泰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烈士、烈士纪念设施、最美退役军人、优秀“戎耀之家”、省级模范退役军人等数据,完善退役军人主题数据库。(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14.社区便民服务。依托省级一刻钟便民服务圈试点建设,精准对接居民服务需求,整合本地商户资源,探索建立智慧社区服务平台,推动泰优居智慧物业服务平台逐步接入购物、餐饮、养老、托育、家政等线上资源,实现社区服务“零距离”。建立数字家庭档案,实现工作网格内低保人员、失业人员、空巢老人、贫困对象、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精准服务管理。推动社区物业、社区安防等设备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快水电煤气、物业服务等智能缴费普及应用,加强各类便民服务载体和终端建设,推动数字民生服务进社区。到2023年底,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社区建设模式,城市运行管理更加智能化,便民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15.农村数字社会建设。完善面向农村的数字便民服务功能应用,推进健康医疗、线上教育、社会保障、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入乡进村,不断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提高广大农村地区数字化服务能力。推动数字化精准帮扶,深化大数据应用提升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管理的工作效能,实现低收入人口帮扶措施精准到位。实施电子商务进村工程,重点推进电商与特色农业、乡村特色旅游等产业融合,开展产销对接,实现优质农产品产销顺畅衔接、优质优价。(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邮管局)
16.智慧市场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信息化水平,打造统一的市场监管数据中心,建设“互联网+监管”“互联网+公众服务”“互联网+综合应用”三位一体的市场监管信息化体系,积极推行市场准入、质量监管、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公共服务等智慧化应用,强化信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全过程全链条数字化监管,逐步形成“大平台支撑、大服务惠民、大监管共治”的市场监管信息化创新发展格局,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7.数字社会市场化发展。积极推进以市场化方式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引入互联网公司、电信运营商等第三方机构在医疗、教育、就业、住房、养老、婚姻、殡葬等领域提供智慧型增值类社会公共服务,打造一批数字民生服务产品,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数字民生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市政府成立数字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研究解决数字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职能由市发展改革委承担,具体抓好推进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强化“一把手”责任制,建立数字社会建设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统筹推进,形成上下对应、职责明晰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多元筹措资金。各地要完善多元投资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的资本优势和互联网企业的技术优势,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数字社会建设。统筹使用政府及其他各类资金,支持数字社会建设,优先培育和支持一批数字社会建设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示范项目。
(三)确保网络安全。依法加强数据安全防护,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密码应用管理等制度。完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信息共享、风险研判、应急协调工作机制,全面强化数字社会安全管理责任,切实筑牢安全防线,确保网络、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
(四)创新考评机制。建立数字社会建设督查评估机制,将相关工作任务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组织工作督查。依托“晾晒台”,定期公布各项目建设进展,通报进度缓慢项目。加强试点引领示范,总结推广典型示范项目。将各单位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形成争先创优氛围,确保数字社会建设取得实效。
(五)加大舆论宣传。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数字社会建设,加强政策解读,拓宽公众参与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凝聚全社会共识,积极营造全民参与数字社会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本方案未涉及的有关民生领域数字化应用项目,国家和省级有统一要求的,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