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20-08-12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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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泰州市标准化条例》,强化标准引领,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我市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升制造业等核心领域创新能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我市加快推进专利标准融合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坚持循序渐进、分类施策,大力推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标准国际化,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实现人民满意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成和完善开放创新、集聚融合、互动协作、资源共享的专利标准融合创新模式和机制。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引领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持续增强,全市先进制造业集群专利标准融合创新意识显著提高,产生一批高价值专利和高知名度品牌,涌现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专利+标准”领军企业和产业集群。全市专利转化为标准5000个以上,认定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企业600家(其中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示范企业100家)以上、知识产权贯标备案企业1300家以上,培养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人才1500名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专利标准融合创新机制
1.建立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工作体系。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分工合作、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工作体系,搭建“市、市(区)、园区(乡镇、街道)”三级工作网络,将标准融入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促进专利与标准同频共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建立专利标准融合创新政策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金才相结合的专利标准融合创新政策体系,紧贴企业需求,强化政策集成,在集聚生产要素、集聚创新人才、集聚创新资源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更具指导性、精准性、可操作性的政策举措。推动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扶持涉及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企业以及关键核心技术标准等项目。(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3.建立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应用体系。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等指标作为科研项目立项和验收、技术创新绩效评价(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品牌保护认定、“两业”“两化”融合评估、研发人员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的重要内容,形成推动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的鲜明导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
(二)发展“专利+标准”领军企业和产业集群
4.夯实“专利+标准”工作基础。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引导企业整合专利和标准化工作职能,做到领导、机构、人员、经费“四落实、四统一”,实现专利和标准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鼓励企业加强专利信息利用,建立知识产权、标准化人员全程参与创新活动的机制,逐步实现科技创新、专利创造、标准研制“三同步”,为科技成果快速进入市场、形成产业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5.建设“专利+标准”试点示范企业。以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两业”“两化”融合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龙头骨干企业为重点,鼓励企业开展专利竞争态势分析,持续推进科技创新、专利保护与标准互动支撑,引导企业加强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推动企业将专利权利要求书中的先进技术方案、关键结构特征和技术实现方法转化为标准的核心技术要素,不断提升标准的先进性,积极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内标准。建立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企业评价机制,开展专利标准融合创新试点、示范建设,认定一批高水平技术研发、高效益转化运用、高起点产业引领的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企业和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市场监管局)
6.打造“专利+标准”先进产业集群。以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高端装备和高技术船舶、化工及新材料三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各市(区)重点产业为核心,支持龙头企业与大院大所合作建设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等,推行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产业集群试点,建立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应用管理平台,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将专利信息与产业现状、发展趋势、政策环境、市场竞争等信息深度融合,引导集群内专利权人达成专利许可协议,推动集群关键共性技术专利转化为团体标准、联盟标准,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专利标准融合创新服务支撑
7.培养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人才。建立多层次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将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人才培养纳入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划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序列。鼓励驻泰高校设立专利标准融合创新课程,培养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人才。举办专利与标准化系列专题讲座,加大企业、行业协会和服务机构的专利、标准化知识普及力度,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人才队伍。支持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人才参加行业性、区域性、国际性交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8.培育引进专利标准融合创新服务机构。鼓励、引导专利和标准化服务机构,引进高素质、高端化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专业人才,帮助企业开展专利标准融合创新服务。吸引高水平服务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形成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社会化服务机构。支持泰州市知识产权服务联盟等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加强服务执业培训,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机构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鼓励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研究。定期发布公开课题,鼓励高校、政策研究机构、标准化技术机构等开展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研讨。针对不同成果类型、不同的标准种类,总结提炼、固化推广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升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的效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高度重视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在新旧动能转换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工作领导,形成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的协同工作机制。成立推进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发展,落实部门责任,形成推进合力。
(二)强化政策支撑。加强制度设计,积极推动制定专利标准融合创新方面的激励措施,推进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工作纳入市、市(区)政府绩效考核。
(三)完善经费保障。对专利标准融合创新试点示范单位,由财政提供相应的引导资金支持,专利转化为社会公益类标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鼓励采取市场化方式,完善企业研发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服务体系,对服务能力突出、服务成效显著的专利和标准化服务机构予以一定的资金支持。
(四)注重宣传引导。加大对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的理念和知识,增强科技创新人员将专利主动融入标准的意识。广泛宣传试点、示范企业通过专利标准融合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取得市场竞争优势、提升经济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推动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