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7-03-23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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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机动车辆更新淘汰加快,在城区道路、居民小区、后街背巷、公共停车场等场所,出现了一些车况很差、无人问津、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汽车(俗称“僵尸车”)。“僵尸车”不仅挤占公共资源,增加交通压力,还存在自燃、自爆等安全隐患,给市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影响城市市容市貌,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此,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1月下旬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僵尸车”集中清理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城区所有道路及沿线附近范围内、居民小区、后街背巷、公共停车场等场所。
二、整治对象
轮胎干瘪无法行驶、机动车号牌缺失、车辆外观严重破损等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汽车。
三、处置办法
相关部门结合群众举报,广泛排查并核对“僵尸车”的车辆信息,对于车辆关系人信息明确且能够取得联系的,通知其三日内予以处置。对车辆关系人无法通知的,或者经通知未按期处置的车辆,经固定相关证据后由公安机关实施拖离,集中停放至相关地点。
四、后续处理
对拖移集中停放的“僵尸车”,由公安机关定期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依法分类进行处理:对拼装、报废的车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强制报废;对有涉嫌盗抢、赃物或其他违法犯罪的车辆,通知相关单位接收处理;对公告期满仍不来接受处理或无人认领的车辆,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举报电话:88012319、96122)。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