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市民卡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7-03-23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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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市民卡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泰州市市民卡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泰州市市民卡建设工程项目作为市政府改善民生实事项目,是智慧泰州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便民服务的重要信息平台和应用载体。为确保泰州市市民卡高效有序发行,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便民、利民、惠民的宗旨,以改善民生、提高社会信息化发展水平指数为目标, 以“一卡多用、业务分立、保障安全、服务便民”为原则,按照“政府主导、银行支撑、高标准定位、市场化运作、整体化推动、分步实施”的建设思路,加快推进市民卡发行工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作出贡献。

  二、建设目标

  以在城市交通领域、居民健康领域和小额支付商业领域的推广应用为重点,整合和加载其他政府公共服务,逐步将各部门(单位)发行的各类卡片功能整合到市民卡上,实现市民卡“一卡多用”的目标。市民卡发行范围为泰州市全域,技术标准采用金融PBOC3.0。各市(区)、各部门(单位)今后原则上不再单独发行涉及市民服务功能的卡片。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各市(区)市民卡发行全覆盖,努力把我市市民卡项目建成国内领先、江苏一流的信息化示范项目。

  三、市民卡主要功能

  泰州市市民卡是集政务服务、商务服务、金融服务于一体的智能卡,具备市民个人身份识别、电子凭证、电子支付、信息采集、信息查询等多种功能,具体包含以下三大功能:

  (一)政务服务功能

  1.公积金:在市民卡客户端查询个人公积金信息。

  2.卫生:采用国家卫计委部级密钥及规范,加载居民健康应用,在医疗费用支付、挂号、医疗诊断、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领域应用。

  3.民政:在养老服务、优待抚恤、社会救助、社区志愿者服务等领域应用。

  4.公安:以公安人口数据资源为基础,建立市民基础信息资源库。

  5.教育:开通校园卡功能,学生持卡可实现进校、离校刷卡信息记录、学校食堂消费、查询学籍信息等应用。

  6.人社:在个人档案、就业及失业信息查询等领域应用。

  7.财政: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交通补贴及其它津补贴发放等领域应用。

  8.农业:在各类惠农补贴及资金发放与查询等领域应用。

  9.事务管理:在单位会议签到、门禁管理、考勤管理、用车管理、食堂消费等领域应用。

  10.征信管理:提供市民信用评级服务。

  (二)商务服务功能

  1.公共交通:便捷使用公交、出租车、公共自行车、城际客运等公共交通服务;在过路过桥、收费站、停车场、加油加气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领域应用。

  2.文体旅游:在文化艺术场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旅游景点、园林、图书馆等场所应用。

  3.公用事业:在水、电、燃气、数字电视、通信等领域应用。

  4.商业应用:在商场、超市、连锁便利店等场所应用。

  (三)金融服务功能

  市民可在银行柜面或自助设备上办理金融业务。

  四、重点工作

  (一)组建泰州市市民卡有限公司

  组建泰州市市民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民卡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股东方为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银通支付商务有限公司、中国银联下属上海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三方,其中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占股60%、中银通支付商务有限公司占股24%,上海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占股16%。市民卡公司负责市民卡项目的建设、运营。

  (二)确定合作银行

  按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政策的多家商业银行作为项目建设的出资银行,由市民卡公司与合作银行共同发卡。市民卡公司的运营资金、沉淀资金、清算资金通过合作银行进行管理。

  (三)做好整体规划及系统平台建设

  由市民卡公司牵头编制泰州市市民卡建设工程三年规划、项目技术方案,建设市民卡运营系统、清结算系统、管理系统等平台。同时建设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应用平台,市民可通过电脑客户端、手机应用程序和微信公众号等办理业务,实现本地化服务、积分服务、会员服务、营销推广服务等创新应用。

  (四)确定运营模式

  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进行市民卡卡片设计与建设。根据市民卡项目建设要求,推进各类刷卡器具改造及行业应用拓展工作,实现互联互通。

  五、实施步骤

  泰州市民卡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步骤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3月—10月):项目建设前期调研、项目合作伙伴选定、技术标准确定、市民卡公司工商注册等项目筹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6年11月—12月):完成市民卡发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发行首批市民卡,首发卡加载公共交通、卫生、旅游、金融、小额支付等功能,市民办卡后不需换卡即可逐步加载新拓展的应用功能。

  第三阶段(2017年1月—12月):实现各市(区)市民卡发行全覆盖,加载民政、校园、公共事业缴费等功能应用。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经信委、交通运输局、人行、卫计委、公安局、财政局、城管局、住建局、人社局、旅游局、教育局、高教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文广新局、商务局、民政局、公积金中心、供电公司、交通产业集团、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各辖市政府分管领导、各区政府和医药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发卡工作,指导市民卡公司按计划在各地各部门推广应用。

  (二)明确各地各相关部门职责。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经信委: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牵头负责制定项目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和规范,负责跨部门、跨地区业务整合、信息交换及功能应用协调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民卡在公交、出租、公共停车场、充电桩等领域的应用,协调做好相关系统和终端设备的改造工作。

  市人行:负责金融标准的审核,协同市经信委确定合作共建银行,做好共建银行出资工作,组织推进市民卡环境改造,对预付费卡发行与受理、客户备付金管理等业务进行监管。

  市卫计委:负责市民卡在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等方面的应用,协调医疗机构做好应用环境的改造和建设等。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市民卡个人基本信息,实现市民卡在公安相关业务领域的应用。

  市财政局: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交通补贴及其它津补贴通过市民卡发放的相关协调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市民卡在公共自行车领域的应用。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市民卡在物业、自来水、燃气等公用事业缴费方面的应用。

  市人社局:负责市民卡在市民就业、失业等相关信息查询方面的应用。

  市旅游局:将原有旅游卡功能整合到市民卡上,负责协调市民卡在旅游景点等场所的应用。

  市教育局:将原有校园卡功能整合到市民卡上,负责市民卡在中小学等场所的应用。

  高教园区:将原有校园卡功能整合到市民卡上,负责市民卡在高校的应用。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推进市民卡在机关门禁、公务用车、就餐等日常事务管理方面的应用。

  市文广新局:负责市民卡在图书馆、剧院等场所的应用。

  市商务局:负责市民卡在商场、超市、菜市场等商业场所的应用。

  市民政局:负责市民卡在老年人服务、优待抚恤、社会救助、社区志愿者服务等方面的应用。

  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市民卡在个人公积金信息查询方面的应用。

  市供电公司:负责协调市民卡在国家电网等公用事业缴费方面的应用。

  市交通产业集团:负责协调市民卡有限公司的注册及实缴注册资本金的及时到账。

  市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市民卡在通信广电费用缴纳、增值业务合作等方面的应用。

  各市(区):负责市民卡在各行政区域内的应用及业务对接工作。

  其它有关部门:根据项目统一规划和建设要求,做好市民卡在本系统的推广应用。

  (三)制定推进市民卡项目建设、鼓励市民卡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促进市民卡项目长期健康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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